04立体交叉设计

4.1概述

4.2立体交叉的选型

4.3立体交叉的基本规定

4.4立交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4.5立体交叉的常用形成及适用范围

4.6匝道的基本形式及适用范围

4.7立交主线设计

4.8立交匝道设计

4.9匝道端部设计

4.10变速车道设计

4.11辅助车道设计

4.12交织车道设计

4.13集散车道设计

4.14互通式立交间距

4.15互通式立交的系统性设计

4.16分离式立交设计

4.17立体交叉安全性评价

4.18立体交叉设计流程

4.19立体交叉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与应用

4.20立交设计示例

| 4.15互通式立交的系统性设计 |

| 4.15.1 出入口形式的统一性 | 4.15.2 路线的连续性 | 4.15.3 重叠路线 | 4.15.4 基本车道数和车道数平衡 | 4.15.5 辅道系统的立交设置 | 4.15.6 标志标线与信号 | 4.15.7 立交范围的人非系统设置 | 4.15.8 立交范围的公交站点设置 | 4.15.9 立交范围内的附属设施 |

5.1.2 城市快速路立体交叉系统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47-2011
    1 应根据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的快速路网规划布局和快速路与干路规划交叉口的位置及转向交通的需求,规划立体交叉的布点。
    2 快速路主线基本车道数应在立体交叉系统中保持一致;当主线基本车道数减少时,应进行通行能力分析。
    3 立体交叉匝道出入口形式应统一,出入口均应布设在主线右侧。出口应布设在立体交叉构筑物上游,当出口布设在立体交叉构筑物下游时,应设置集散车道将分流点提前到构筑物的上游。
    4 立体交叉系统各组成部分技术要求应相互协调。
    5 相邻互通立交交叉点间的间距,应大于上下游匝道出入口间变速车道与交织段长度之和及满足设置必要交通标志的要求,且不宜小于1.5km。
5.1.2 城市快速路立体交叉系统规划的几条规定:(条文说明)
3 在城市快速路上需要设置互通式立交时,如果采用不同的出入口形式就会使驾驶员,尤其是较陌生的驾驶员感到迷惑,从而在主线上造成不正常的减速等,在交通流中造成紊乱的运行。因此,需要统一出入口形式。出入口应遵循设置在主线右侧的原则,将出入口放在左侧,不仅破坏了路线的连续性,而且由于左侧车道行驶车速较高,且与一般从右侧进出的习惯不同,易造成交通混乱,对直行交通干扰尤为严重。因此,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将出入口设置在主线的右侧。
立体交叉单个出口最好设置在立体交叉构筑物之前,如果设置在立体交叉构筑物之后,当主线上跨时,出口容易被竖曲线顶部路段挡住,如果主线下穿时,也容易被相交道路的跨线桥遮挡,往往不易达到主线停车视距的要求,要满足判断视距就更困难了。因此,立体交叉出口以设置在立体交叉构筑物之前为宜,这样有利于驶出车辆的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公路与城市道路设计手册》(第二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写.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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