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立体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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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集散车道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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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3集散车道设计 | 4.13.1 集散车道设置原则 | 4.13.2 集散车道设计要点 |
5.3.6 集散车道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CJJ193-2012
1 集散车道与主线车道间应采用分隔设施或标线分隔。集散车道的设计速度应与相接匝道相同,集散车道路面宽度为车行道宽度加两侧路缘带宽度。
当主线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60km/h时,主线车道与集散车道之间可不设分隔设施。
2 当快速路出入口间距不能满足《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最小间距规定时,应增设集散车道,其宽度不少于2条车道的宽度。
5.5.4 集散车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附条文说明] CJJ152-2010
1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设置集散车道: 1)通过车道交通量大,需要分离。
2)两个以上出口分流岛端部靠得很近。
3)三个以上出入口分流岛端部靠得近。
4)所需要交织长度得不到保证。
5)因交通标志密集而不能用标志诱导。
2 集散车道可为单车道或双车道,每条车道宽应为3.5m。在主线出入口处应保持车道平衡,对集散道路可不作规定。
参考文献
《公路与城市道路设计手册》(第二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写.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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