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道路排水系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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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山区道路排水 | 8.9.1 一般要求 | 8.9.2 山区道路排水设施及计算 |
6.4.5有排水管网收集系统的乡村,道路排水应接入排水系统,排水管道收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 GB/T 51224-2017
1排水管道应具有一定的埋设深度。管顶至路床底的最小覆土深度宜为人行道下0.6m,车行道下0.7m,.不足时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2道路汇水点、人行横道上游、靠地面径流的街坊或庭院的出水口等处均应设置雨水口,道路低洼和易积水地段应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雨水口。
3道路雨水口的形式、设置间距和泄水能力应满足道路排水要求。
4雨水口的布置方式应确保有效收集雨水,雨水不应流入路口范围,不应横向流过车行道,不应由路面流入桥面。
建标库:国家规范 > 给水排水、道路桥梁 >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TD33-2012
参考文献
《公路与城市道路设计手册》(第二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写.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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