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最高法门楣 | GA建设法律法规 |

美国最高法院大楼门楣上的雕像群位于建筑西侧主入口上方,由雕塑家詹姆斯·厄尔·弗雷泽(James Earle Fraser)设计,完成于1935年。这组雕像被称为 "法律的威严"(The Authority of Law) 和 "法律的公正"(The Majesty of Law),共有三尊核心人物,两侧辅以象征性浮雕,共同传递美国法律精神的多元渊源。


一、中央三位核心人物

  1. 摩西(Moses)

    • 身份:犹太教与基督教传统中的先知,手持《十诫》。
    • 寓意:象征宗教与道德对西方法律的基石作用。《十诫》体现“自然法”精神,强调法律应基于普遍的道德准则。
  2. 孔子(Confucius)

    • 身份:中国古代哲学家,手持书卷(代表《论语》)。
    • 寓意:代表东方智慧与伦理对法律的启示,强调社会秩序、伦理责任与和谐治理的理念。
  3. 梭伦(Solon)

    • 身份:古希腊雅典立法者,手持书板(象征《梭伦法典》)。
    • 寓意:象征民主法治的起源,梭伦改革奠定了雅典民主制度,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两侧的象征浮雕


三、整体设计理念

  1. 多元文化融合
    通过选取不同文明的代表人物(犹太-基督教、儒家、古希腊),强调美国法律体系的包容性,吸收全球法律文明的精华。

  2. 道德与理性的平衡
    摩西的宗教道德、孔子的伦理秩序与梭伦的民主理性,共同构成美国法律的哲学基础:法律既需道德指引,亦需理性构建。

  3. 永恒与普世性
    雕像群跨越时空,暗示法律的终极目标是维护普世正义,超越特定时代与地域的局限。


四、争议与讨论


结语

最高法院门楣雕像不仅是建筑装饰,更是对美国法律精神的凝练表达:它根植于多元文明,追求道德与理性的统一,并始终致力于实现公正。这一设计鼓励观者思考法律的历史深度与全球视野。

| 主页 |道路检索 |资源目录 |道路设计指引 | (手机建议横屏浏览)服务支持QQ2742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