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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事后核查的内容有哪些?
答: 对企业承诺事项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内容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原有资质证书内容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新申请除外);
(3)企业净资产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4)企业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和勘察劳务技术工人,下同)数量、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年龄、工作经历、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是否与申报内容一致,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5)企业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工程业绩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数量、类型、规模、指标和被核查人员在勘察、设计中所起作用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是否经项目所在地建设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查确认;
(6)企业提供的技术装备数量、类型及相关装备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购置发票是否齐全;
(7)企业提供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8)企业自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有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政府网、住建部)》第十九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